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707|回复: 1

欢迎加盟探险论坛运营管理团队!

106

主题

90

回帖

513

贡献

管理员

让联盟再次强大

积分
2642
影响力
624
金币
685
在线时间
173 小时
注册时间
2024-7-1
QQ
发表于 2024-9-21 18:46:0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欢迎您加盟探险论坛运营管理团队!
探险论坛是中国户外探险联盟旗下户外探险爱好者交流社区,中探联探险论坛始创于2011年,早期网址:casemeet/com,创始人张树义博士,历经多次改革,2024年7月1日重建,为了社区更好的发展,落实全力建设中国第一探险社区目标。

一、版主:
负责内容:
1、内容创造与输出,全权负责所属版块管理;

2、以自己管理的版块为中心,建立并发展铁粉团队;
3、与探险论坛会员积极互动,解答会员疑问;
4、负责自己管理的版块线上线下活动策划组织,让版块更有温度和价值;
4、挖掘优秀内容和优秀人才,加入探险论坛或者联盟管理团队;

二、传媒

负责内容:
1、探险联盟全国户外各俱乐部活动收集、宣传;

2、邀请全国户外、自驾、探险、水上运动俱乐部加盟;

三、编辑

负责内容:
1、了解、收集全网户外新闻和户外资讯;

2、第一时间掌握最新资讯,及时发布探险头条和融媒体平台;

四、运营

负责内容:
1、参与探险论坛网站运营,规划探险论坛发展方向;

2、可独立运营某一个内容版块,独立决定某一个内容版块的发展方向;
3、项目运营,有好的品牌或者项目IP,可以融入探险联盟和探险论坛资源,共同打造;

欢迎热心小伙伴加盟,让分享更有价值!

有兴趣的朋友,可在本帖跟帖或微信n07559联系站长 !





探险论坛—匠心打造中国第一探险社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6

主题

90

回帖

513

贡献

管理员

让联盟再次强大

积分
2642
影响力
624
金币
685
在线时间
173 小时
注册时间
2024-7-1
QQ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0 17:33:05 | 查看全部
一、申请要求

1、为人正直,言行合一,语言文明,热心帮助会员解决问题,分享各种精华内容。我们需要的是一个长期稳定的管理集体,如果你不能保持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在一年以上,请不要申请;

2 、认同中国探险论坛的各种制度,愿意无私的为大家服务;

3、 缺席不能超过 15 天,每月在线时间不允许低于60小时[约2小时/天],并且在在线时间内,确实进行辖区版块管理工作。如果需较长时间缺席,请在“版务处理”发帖请假;

4、版主至少每6个月在“版务处理”中提交继任申请一次,每年12月份总结所负责版块的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二、版主的条件

1、申请专业板块的版主,要求申请者对所申请版面有相当地了解和专业知识,你的文章要能体现你的专业水平.这是考察申请人能力和水平的主要依据 ;非专业板块,申请人在拟申请管理板块内表现良好,并具有一定的经验;

2、申请人必须是自愿、义务地为网友服务;

3、申请人应具有充足的上网时间来保证负责管理所要申请管理的板块;

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修养,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5、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与原版主良好有关系.这对日后的合作非常重要;

6、申请人自愿接受中国探险论坛站务管理团队及网友的监督,遵守探险论坛BBS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探险论坛统一管理,自觉维护探险论坛形象;

7、申请人愿意接受探险论坛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不管会否得到正式任用;

8、在特殊情况下,由探险论坛站长或管理委员会直接任命。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可以按格式跟帖申请,经探险论坛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任命为见习版主,见习版主拥有除管理权限之外的所有权限,见习期不做具体规定,表现良好者可以担任正式版主。见习版主最长任期不得超过3个月。

2、版主录用后,应向探险论坛管理委员会提供以下个人信息: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职业、联系方式(手机,住宅电话,常用QQ号码或MSN,常用邮箱)探险论坛承诺对以上个人信息保密!

3、因违反中国探险论坛规定被免去版主职务的用户,自被免职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不具备版主任职资格;

4、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的用户,自批准辞职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不具备辞职之前所管理论坛的版主任职资格,一个月后按规定重新申请;

四、附则:

1、以上各条适用于所有探险论坛的公共版面。

2、特殊情况下经中国户外探险联盟或探险论坛管理员外部邀请的,或新开设论坛的版主任命,不受此规定限制,可直接任命或发布公告。

3、探险论坛对版主申请的条件保留继续补充说明和解释的权利。
探险论坛—匠心打造中国第一探险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casemeet@vip.qq.com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添加微信客服
  • 关注中探联
探险论坛 © 2001-2025 Discuz! Team. Powered by Discuz! W1.5 粤ICP备2022000556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探险联盟琳达
QQ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