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3|回复: 0

河声丨户外探险不应是随意“越界”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126

主题

101

回帖

716

贡献

管理员

让联盟再次强大

积分
4445
影响力
1355
金币
792
在线时间
209 小时
注册时间
2024-7-1
QQ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进入暑期,和气温一起攀升的还有户外运动的热度。

一些未曾经过旅游开发,甚至人迹罕至的区域,成了互联网上的“小众线路”“极限之旅”“此生必去”。

但与此同时,与旷野的诱惑一同而来的,还有危险。

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失联、遇险甚至遇难事件,将户外运动安全的话题再次推上风口浪尖。 

 当九峰山的迷雾再次笼罩迷路的徒步者,当铁瓦殿的险峻又一次考验救援队的极限,在户外探险热潮席卷全国的今天,个人的探险自由与社会公共资源之间,个人违规越界的成本真的应该由公共资源来买单?

探险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探索冲动,理应有属于它的边界。 

 探险精神自古以来就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从张骞凿空西域到郑和下西洋,从徐霞客遍访名山到近代登山家挑战高峰,探险者始终扮演着打破地理边界、拓展认知疆域的先驱角色。

但是,当社交媒体将“小众线路”“极限之旅”包装成流量密码,当商业资本将“此生必去”渲染成消费主义口号时,原本纯粹的探险行为,却正在挑战必要的边界感。

越来越多缺乏基本户外技能的“打卡式冒险”,早已和探险精神背道而驰。

同时,这些未经允许的探险行为,其实也存在违规。2022年出台的《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公园核心区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适当开展有限人为活动,比如科考、生态监测等。而未经政府批准的徒步活动,并不在“可以开展的有限人为活动”之列。

但是,长达数百公里的边界线无法完全封闭,即便有相关禁止进入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却难以阻挡人们随意进出的脚步。这些执行层面上的缺失,都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规探险行为的发生。

更值得警惕的是,某些户外平台和社群不仅未承担起风险提示责任,反而通过分享“翻越铁丝网攻略”等方式,变相鼓励违规行为,这是弃公共安全于不顾。 

 动辄上百人的救援队伍、持续数日的搜救行动,消耗的是有限的应急力量和社会资源。

这些成本虽然难以精确量化,但必然挤占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探险者个人的“诗与远方”,不应由全社会共同买单。

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虽然确立了费用追偿原则,但“个人承担部分”的模糊界定使得这一条款形同虚设,未能形成有效的成本约束。 

 为此,在法律层面,应当细化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建立救援费用追偿的量化标准。

在行政管理上,可借鉴国外“探险许可证”制度,对进入生态敏感区的活动实施分级准入管理。户外平台应当建立内容审核机制,下架违规攻略,完善风险提示。同时,地方政府可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开辟一些适合探险的线路,通过疏堵相结合的方式,减少违规探险行为的发生。 

 探险真谛不在于对规则的突破,而在于对极限的理性挑战。相对于“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们更应当明白“知可为而知不可为”的边界感。只有当每个走向山野的人都有基本的自觉,探险才能真正成为拓展生命维度的美好体验,而非消耗公共资源的任性行为。 

 (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刘颂寒)
探险论坛丨中国探险圈服务商和运营商
坚守初心,匠心打造中国第一探险社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casemeet@vip.qq.com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添加微信客服
  • 关注中探联
探险论坛-越野论坛-户外论坛 © 2001-2026 Discuz! Team. Powered by Discuz! W1.5 Licensed 粤ICP备2022000556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探险联盟琳达
QQ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